1 总则
1.1 编制依据和目标
为全面落实南航集团关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,保障政府、企业、公民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方依法获取大连安保训练基地(以下简称“基地”)信息,提高工作透明度,促进依法治企,依据国务院国资委《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》及《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》,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
1.2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基地在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生产经营过程中,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向利益相关方和组织公开的企业相关信息。
1.3 总体要求
a) 基地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、准确、及时的原则。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;
b) 基地信息公开工作遵循“谁形成谁公开,谁公开谁负责”的原则。提供信息内容的部门对应该予以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、及时性,以及审批流程等负责。
2 信息公开的范围
2.1 信息公开重点内容
详细内容见附件1。
a) 基地工商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;
b) 基地治理及管理架构;
c) 重要人事变动;
d) 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;
e) 基地履行社会责任情况;
f) 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;
g)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2.2 不予公开的信息
a)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;涉及商业秘密、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;
b) 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、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;
c) 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;
d) 可能对他人隐私和名誉构成侵害、对相关人员合法权益造成损害、对基地及社会的正常秩序带来影响的信息。
2.3 需要沟通确认的情形
拟发布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、确认,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:
a) 基地联合其他机构发布的信息;
b) 其他机构联合基地发布的信息;
c) 拟发布的信息依照国家和南航集团有关规定,需要批准的,未经批准不得发布;需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,未经同意不得发布。
3 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
信息公开遵循“谁形成谁公开,谁公开谁负责”的原则,提供信息的部门是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。
a) 综合管理部负责统筹协调,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,明确责任,规范程序,确定流程;研究制定信息公开清单;收集信息公开内容,提交南航集团官网发布;
b) 业务部为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;
c) 按照“谁形成谁公开,谁公开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部门负责收集、审核、提供本办法附件明确的信息,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;
d)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,由各部门根据需要发布。
各部门应当确定1名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,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、协调和落实,解决和反映信息公开工作遇到的问题。联络人名单应报综合管理部备案,人员发生变动的,应及时将新联络人名单报备综合管理部。
4 公开的方式和程序
4.1 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
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官方网站是基地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,在“信息公开”专栏对信息公开的法定依据、信息范围、信息公开内容、联络方式等进行公开。
4.2 信息公开程序和要求
各部门对发布在南航集团官方网站“信息公开”栏目的信息,按以下规定履行公开程序:
a) 信息提供部门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及其实施办法、基地保密管理制度,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。对于附件中列明的公开信息,如在某一阶段不宜公开或处于商业秘密保密期内的,待可以公开或解密后再履行公开程序。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,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基地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;
b) 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信息公开前(包括信息的发布、更新、撤销等),应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审核,报基地主要领导批准;
c) 信息提供部门按程序完成审批后,将信息公开内容提交综合管理部,由综合管理部汇总上报,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官网“信息公开”栏目进行发布、更新、撤销等操作。
5 监督管理机制
5.1 信息公开日常运行和管理机制
各相关部门对照信息公开清单,检查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更新信息发综合管理部。
5.2 信息公开监督机制
综合管理部定期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发布信息,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,保障基地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。
6 附则
6.1 解释
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。
6.2 施行
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。